科华蓄电池6-GFM-200
1) 电池不宜放电至预定的终止电压,否则将导致过放电,而反复的过放电则会导致容量难以恢复,为达到工作效率,放电应0.05-2C 之间,放电终止电压如上表1所示。
2) 放电后请迅速充电,特别是在深放电后应立即充电,否则将可能导致电池容量无法恢复。
3) 放电时请将电池温度控制在-1550。
2.电池容量保持
以下因素将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:
(1) 重复的深放电,尤其是重复的浅充电后的深放电
(2) 使用环境温度过高
(3) 过充电,特别是涓涓浮充充电
(4) 过大的充电电流.
(5) 充好电的电池如果长时间未使用,特别是在高温环境下,将会导致自放电的加速和容量的减少。
3.电池的贮存
蓄电池应贮存在低温,干燥,通风,清洁的环境中,避免热源、火源、阳光直射,充足电存放,而每3-6个月补充电一次。
二、浮充使用模式
1、如果设备总是与电源连接,且处于充电状态,只是外电源停止时,由电池供电,这种情况下应当选择浮充充电模式。
2、电池组每节电池的浮充充电电压设定范围应严格控制:在环境20℃时,2V电池的浮充电压为:2.25-2.30V,*充电电流不大于额定容量值的25%A。
3、浮充使用寿命主要受浮充电压和环境温度影响,浮充电压越高,电池寿命就越短。
三、放电
放电时电池端电压低于规定的终止电压或多次过放电,过放电将给蓄电池带来严惩损害,使电池寿命提前终止。